廣東省國土資源廳主管業務包括
一、規劃管理與耕地保護管理
該類業務主要由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處負責,包括兩大項內容: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修改審批管理。包括對全省各市縣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申請審核、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成果備案。
2、土地規劃實施與管理。包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農業結構調整佔用基本農田審批、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立項(入庫)審批等。
二、土地利用管理 該類業務主要由土地利用處負責,有三大項內容:
1、地價管理。包括全省各市基準地價備案、土地估價報告備案。
2、建設用地審批管理。包括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和徵收土地審批、建設項目佔用國有未利用土地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本集體所有的未利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審批、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審批和改變土地用途審批等。
3、企業改制土地資產處置管理。主要是對企業改制土地資產處置方案的審批。
三、地籍管理
該類業務主要由地籍處負責,有兩大項內容:
1、土地利用調查。包括土地利用現狀更新調查和數據庫建設工作技術方案核準、土地利用現狀更新調查外業成果驗收、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成果驗收、土地變更調查。
2、土地權屬糾紛調處。
四、礦產資源管理
該類業務主要由礦產資源管理處負責,有六大項內容:
1、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包括組織全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儲量審批。
2、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包括礦山企業年度檢查制度、外商投資開採審核、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年報、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減免、採礦權評估報告的審查。
3、採礦權管理。包括劃定礦區範圍審批、採礦登記審批、採礦權延續、變更、轉讓審批、採礦許可證頒發、採礦許可證登出、採礦權出租、抵押備案等。
4、地質資料管理。主要是地質資料匯交。
5、礦產資源規劃管理。
6、礦產資源儲量評估師資格管理,主要是礦產儲量評估師資質註冊登記。
五、地質勘查與環境管理
該類業務主要由地質勘查與環境處負責,有九大項內容:
1、地質調查備案管理。包括地質調查登記備案。
2、地質勘查單位資質註冊,主要是地質勘查資質註冊登記。
3、探礦權管理,包括勘查許可證年度檢查、探礦權新立登記審批、探礦權延續登記審批、探礦權保留登記審批、探礦權變更登記審批、探礦權轉讓審批、礦產資源勘查登記項目開工報告備案等。
4、礦產資源補償費、礦產勘查項目和危機礦山接替資源勘查項目管理。
5、探礦權爭議協調。
6、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包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資質審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備案等。
7、地質遺跡保護,包括國家級地質遺跡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審核、地質遺跡認定。
8、礦泉水管理,主要是省級飲用天然礦泉水註冊登記。
9、地質環境評價。包括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報告備案、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報告備案、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備案等。
六、測繪管理
該類業務主要由測繪管理處負責,有六大項內容:
1、測繪行業管理,包括測繪行業證核準、甲級測繪資質審核、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
2、測繪計劃管理,包括省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測繪項目計劃編制、測繪項目成本及經費核算、結算、測繪統計匯總。
3、基礎地理資訊管理,包括測量標誌拆遷、用於測繪的航空攝影、公開使用秘密的測繪成果資料。
4、測繪技術管理,包括基礎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核準、獨立坐標系統審批。
5、測繪品質管理。
6、地圖管理。包括地圖核準、地圖樣品備案。 |